北京召開重要會議 房地產稅有了重磅信號!

房地產稅,勢在必行。

這次,真要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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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會議召開!

5月11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負責同志在京主持召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聽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及部分專家學者對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短短几句話,就衝上了微博熱搜。

有網友評論稱希望出臺房地產稅,並且對從什麼地方開始徵收展開了熱烈討論……

根據《第一財經》的報道,“這就向社會釋放房地產稅開徵的信號,房地產稅遲早都要開徵。”粵開證券研究院院長羅志恆表示。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結合最近官方表態來看,上述座談會釋放出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加快的信號。未來可能在房地產稅立法完成之前,率先在部分城市推出房地產稅試點,這些城市試點經驗也可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

而在半年的時間裡,財政部部長已經三次提及房地產稅。

2019年,房地產稅一度呼之欲出,當年全國人大在“兩會”期間表示,2019年要集中力量落實好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事項,其中就包括房地產稅法。不過,2019年不僅沒有完成房地產稅立法,而且推進過程開始明顯放緩,2020和2021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於房地產稅隻字未提。最近財政部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間“積極穩妥推進”,預示着一度暫緩的房地產稅立法將被重新激活。

5月6日,財政部部長劉昆經濟日報撰文《建立健全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的現代財稅體制》,全文五千餘字透露財稅體制改革在“十四五”時期重點工作。其中“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劉昆在文章開頭寫道:“‘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要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順時應勢、主動作爲,持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紮實推進財政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爲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在文章“完善現代稅收制度”一節中,劉昆提到,健全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這也是其在半年內第三次發文提及房地產稅。

2020年11月,劉昆在《〈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輔導讀本》中撰寫了《建立現代財稅體制》一文,詳解“十四五”時期財稅改革任務。其在文章中談及進一步完善現代稅收制度時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在隨後的12月23日,劉昆在《人民日報》上又發佈了《建立現代財稅體制》一文,文章提到,稅收是國家實施宏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時期,要建立健全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優化稅制結構,同時提高稅收徵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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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哪些城市率先開徵?

根據財政部此前公佈的房地產稅立法的三大原則,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和分步推進。

羅志恆表示,這次會議提出研討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其實就是遵循着“分步推進”原則。未來房地產稅開徵可能先在城市施行,然後在推廣至農村。也可能先在一線二線城市施行,然後推廣到全國其他城市。

而在2020年12月,中國社科院發佈《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20-2021)》。《報告》建議,在一些熱點城市和炒房屢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試點開徵,爭取在“十四五”期間開徵房地產稅。

事實上,早在2011年1月,上海重慶兩市曾先後啓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不過目前,兩市試點的房地產稅擴圍方案已停止。

根據《環球網》報道,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住房大數據項目組組長鄒林華表示:“對於房地產試點城市而言,一線城市二手房交易比例高,一手房交易比例小,對土地財政依賴相對較低,可能會衝擊小一些。”

自2011年1月上海和重慶率先試點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至今已經過去了10年。儘管有業內人士認爲,上海和重慶兩個城市的房產稅試點表明房地產稅可能跟房價關聯度一般,但不能否認房產稅對兩個地方的影響。

上海市重慶市的房產稅試點方案雖然出發點都是爲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但這兩個試點城市的房產稅卻是兩個版本。

據悉,上海的房產稅試點範圍爲上海全市行政區域,作爲參照的“新房成交均價”指上海市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價。重慶的房產稅試點範圍爲重慶市主城9個區,作爲參照的“新房成交均價”指上兩個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的算術平均。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徵收對象爲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總體上來說,重慶模式高端豪宅爲重點徵收對象,較爲符合重慶市“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房地產調控理念,對高檔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約。而上海模式以多套房爲主要徵收對象,對炒房行爲起到了抑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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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時間無法明確

房地產稅立法勢在必行。

不過, “推進房地產稅立法”雖然被寫進了“十四五”規劃綱要,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並未提及房地產稅。

這意味着,房地產稅立法至少在2021年尚無時間表。

鄒琳華亦認爲,今年國家相關部門負責人多次提到房地產稅,並召開了房地產稅試點座談會,意味着這項工作還在推進,但落地時間尚無法明確。

多位財稅專家認爲,在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下,房地產稅要先立法,然後才能徵稅,因此房地產稅立法先行是普遍共識。而由於房地產稅屬於地方稅種,因此採取“充分授權”原則,由地方在法律範圍內根據地方實際情況來決定具體實施方案,包括房地產稅開徵時間、稅法規定的稅率幅度內確定具體稅率等。

由於一些城市房價上漲壓力較大,地方政府缺乏經濟調控手段,尤其是在房地產稅立法短期難以推出的現實窘境下,也有學者建議可以先在一些城市試點開徵房地產稅。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此前告訴第一財經,目前房地產稅沒能實現加快立法。

中央文件也已經授權深圳海南加快改革,因此兩地只需要走相應程序即可進行房地產稅試點。深圳、海南如果要開徵房地產稅試點,要吸取上海、重慶的經驗,在政策設計上更加周到、更有效率,徵收範圍要適當擴大,體現一定的力度。

施正文表示,當前房地產長效機制建設中,離不開房地產稅這一政策工具。目前來看房地產稅立法短期難以完成,可以在房地產稅立法完成之前,人大授權在部分城市開徵房地產稅試點,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做準備。房地產稅試點不是簡單重複此前重慶和上海推出的房產稅試點,而是有所突破,爲將來房地產稅立法做準備。

文章來源:中國基金報、中國證券報、環球網、第一財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