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標準多3分貝就罰!北市噪音新制農曆年後開跑

▲北市噪音新制開跑,標準值將加嚴3分貝,相當於噪音源傳播出來的能量,要降低一半以上。(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記者盧姮倩/臺北報導

臺北市環保局27日宣佈噪音管制新制,今年2月5日後,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擴音設施以及北市公告的設施及裝修工程等開始適用,標準值將加嚴3分貝,相當於噪音源傳播出來的能量,要降低一半以上才能符合新標準,若遭告發卻仍不改善,最高可罰新臺幣3萬元。

根據統計,去年北市噪音陳情案件計約有2萬5928件,其中娛樂場所、營業場所案件數佔21%、營建工程案件數佔45%、擴音設施案件數佔16%,環保署去年8月5日修正發佈的新噪音管制標準適用於全國,上述噪音源種類經過半年緩衝期,將於2月5日開始施行,預估住商混合區影響最大。

環保局表示, 噪音管制標準的引用是依據音源種類、測量時段、測量地點條件決定,舉例來說,營建工程噪音不僅要符合工區所在地區標準,若在陳情人家中測量噪音值超過陳情人居家所在地區標準,仍依法告發。

至於噪音標準值的音量究竟是多大聲,噪音源是否符合標準,環保局表示,噪音稽查案件第一次都會先告發要求改善,不會直接開罰,若使用擴音設施超過噪音標準時,只要在10分鐘內改善即可,就不會被罰3千至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