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警語捷運內充電 男吃竊電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捷運車站插座沒經過允許可千萬別亂插電,去年一名王姓男子在捷運淡水站「偷電」,竟然擅自利用充電器手機充電,沒想這個舉動讓他被逮到警局檢方認爲插座都貼有禁用標籤,王姓男子還故意插電,檢方最後依竊電罪將他起訴!

捷運站插座上通常都有未經許可禁止使用的標誌,但去年卻有一位王先生在淡水捷運站充電,把手機充電器,插入捷運站插座,當場員警發現,將他移送法辦,事後王姓男子辯稱不知道違法,還向檢察官辯稱,不知道插電違法。但檢察官認爲插座外殼警語,認定王姓男子有犯罪意圖,所以依竊電罪將他起訴。

對於這條規定,許多乘客表示根本不知道,有搭乘臺北捷運的民衆對王姓男子表示同情,認爲捷運不能接電充手機,對一般人來說,應該是不知情的狀況比較多吧,如果民衆搞不清楚狀況,應該可以先進行勸戒比較好。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