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修正條文 公開考覈成績於財政部網站

財政部指出,爲促使受考覈機關重視促參業務考覈,將修正條文,未來考覈成績一律公開於財政部網站,並增訂成績優良者公開表揚的規定。

其次則是爲鼓勵主辦機關辦理促參業務,強化獎勵鑑別度,酌修原本的獎勵點數,並配合財政部2022年11月29日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資訊蒐集及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第11點規定,增訂考覈成績優良者,核發獎勵金。

財政部爲獎勵民間促參而訂定「財政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督導及考覈作業要點」,督導範圍爲依促參法辦理的履約中案件,並以具指標性、履約異常案件優先辦理。

爲辦理督導,財政部會視個案履約情形組成督導小組,成員由推動促參司人員兼任。辦理督導作業前,財政部會書面通知主辦機關提供個案執行情形,督導採會議方式進行,必要時得辦理現場勘查。

至於考覈項目包括促參推動成效、促參案補助款執行情形、促參獎勵金運用情形、興建營運管理、履約爭議處理、政府承諾及配合事項辦理情況等六項。考覈成績依分數分四等:90分以上者爲特優,80分以上未滿90分爲優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爲甲等,未滿70分爲乙等。 財政部指出,考覈成績優良的主辦機關相關作業人員,特優者的主辦人員記功二次,相關主管及協辦人員記功一次,獎勵點數總額以30點爲限。優等者的主辦人員記功一次,相關主管及協辦人員嘉獎二次,獎勵點數總額以21點爲限。甲等的主辦人員嘉獎二次,相關主管及協辦人員嘉獎一次,獎勵點數總額以12點爲限。 財政部指出,除了行政獎勵,財政部也可依「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資訊蒐集及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規定,核發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