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預售屋收全臺首張「紅單罰單」網紅搬120萬現金全繳清
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針對紅單買賣一事,首開120萬元罰單,受處分人日前全數繳清。(翻攝照片/莊旻靜新竹傳真)
爲遏止紅單亂象,中央、地方曾約談丁男,並對其開罰。(翻攝照片/莊旻靜新竹傳真)
中央祭出打房政策,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爲遏止陋習,創全國先例對丁姓房市網紅開出120萬元罰款,丁男29日以現金前往新竹縣政府全數繳清。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地政三法部分條文修正,明定預售屋紅單管理機制,靳邦忠表示,期望透過修法,能減少價格哄擡及消費糾紛。
靳邦忠10月追查漏夜排隊搶購預售屋的案件,追出丁姓男子透過成立臉書粉絲專頁、line羣組,在預售屋開賣之前,即買賣紅單百餘戶,並轉單給建商或代銷公司,藉此賺取佣金。靳邦忠因此於11月27日開出全國第一張炒作紅單罰單,重罰丁姓男子120萬元。
丁男29日以現金繳納完畢,在繳清前,他曾因資金調度困難,詢問可否分期繳納,財政處長黃國峰表示,依據「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罰鍰處理作業要點」,受處分人須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遭致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繳清應繳罰鍰者,才得以書面敘明理由,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但丁男與要點不符,仍須繳清。
靳邦忠指出,此案爆發後引發中央關切,並啓動多次稽查,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未來預售屋、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應以書面契約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格等事項,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的事項。
而該書面契據,且不得有對消費者不利事項,並禁止轉售第三人;另預售屋買受人若私自轉售紅單給第三人、銷售預售屋者,自行銷售或委託代銷進行紅單炒作,違法者將按戶(棟)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