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病房性侵前女友 男子判3年10月
臺中市陳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子,交往兩個月後分手,隔年獲悉女方發生車禍住院,趁清晨人少之際前往病房探視,無視熟睡在旁男友,恐嚇並以手指性侵病榻上的前女友,臺中高分院27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30多歲陳姓男子在民國99年間於網路愛情公寓認識一名女子,兩人交往2個月後因故分手,100年7月間女子因車禍開刀住院,陳男在清晨5時左右,謊稱是女友的弟弟闖進病房,當時女子睡在病牀上,新男友則躺在病牀旁的沙發上熟睡。
女子醒來發現陳男,陳男在女子耳邊以手比着自己嘴脣示意不得出聲,又比出割喉的手勢威脅要取女子及她男友性命,隨後強行撫摸女子,並以手指性侵得逞。陳男後來走出病房接聽手機電話,回病房時再強吻女子,因聽到有腳步聲靠近才離去。
女子事後不甘受辱告知男友,男友投書市長信箱由警方偵辦,陳男到案坦承探視女子並親吻對方,但否認性侵,還辯稱他接聽電話後返回病房,是前女友主動求吻。全案一審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年10月,陳男上訴,臺中高分院今天判處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