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她男友睡死 大膽惡狼病榻性侵前女友判刑確定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中陳姓男子3年前趁網路上認識的女友車禍開刀住院,無視女友現任男友在旁熟睡,竟趁機性侵,最高法院15日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確定。

法院判決指出,30多歲陳姓男子在民國99年透過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認識被害人進而交往,2個月後情變分手。100年7月間,被害人出車禍到臺中市醫院住院開刀治療,陳男在清晨5時左右,向醫護人員謊稱是女友的弟弟,趁機潛入被害人病房,當時女子睡在病牀上醒來,新男友躺在病牀旁的沙發上熟睡。

陳男向被害人以手比着自己嘴脣示意不準出聲,再指着在旁熟睡的男友比出割喉手勢,接着在被害人耳邊氣音恐嚇,強行摸胸並用手指性侵被害人得逞,陳男後來走出病房接聽手機電話,回病房時再強吻前女友,因聽到有腳步聲靠近才連忙離去。

被害人不甘受辱事後告知男友,男友悲憤投書市長信箱,轉交由警方處理,陳男才被逮,陳男坦承探視女子並親吻對方,但否認性侵,還辯稱他接聽電話後返回病房,是前女友主動索吻,全案檢方起訴。

法院一審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年10月,被告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判處駁回,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法官不採信陳男辯解,指他趁人之危性侵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極度恐慌及傷害,犯行惡劣,犯後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