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9天連假撞營收公告日 金管會擬可延到2月15日再公告

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一般來說公開發行公司要在每月10日前公告上月營收狀況,但2019年農曆春節9天連假爲2月2日到2月10日,剛好碰上各公司公告月營收日期。金管會今天(13日)表示,原本規定公發公司要在下一個工作日、2月11日公佈,但考量到公司只剩下2月1日跟2月11日兩天,工作時程恐來不及,正在研擬延長到2月15日前公告。

今年春節連假共9天爲2月2日到2月10日,但卻剛好撞上各公開發行公司要發佈月營收的時間證期副局長蔡麗玲表示,依照過往正常情況,若遇到像春節連假等狀況,公發公司無法如期申報月營收,經過金管會覈准,可以延長到下一個工作日,以2019年春節連假來說,就可以延長到2月11日公佈。

但考量到2019年春節2月份只剩下2月1日跟2月11日兩天,讓各公司可以作業,作業時程太趕,金管會正在研擬,讓2019年2月可以「特例」延長到2月15日公告。

蔡麗玲說明,目前正在研議修正相關規定,如遇連續假期或其他情形,而有無法如期公告申報月營運情形,主管機關可以延長其公告申報期限;如遭受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月營運情形公告申報期限。

目前證期局正在請證交所、櫃買中心瞭解各公司意見,詢問是否反對延長到2月15日公告,而修正草案仍須對外預告修正,聆聽外界意見後才發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