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輕軌未戴口罩 高雄市府開首張罰單3000元

搭乘大衆運輸系統要戴口罩,但高雄市仍有民衆未加理會,高市府衛生局疾管處23日稽查輕軌開出首張罰單裁罰3000元。(高巿府捷運局提供)

武漢肺炎疫情增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三令五申要求搭乘大衆運輸系統要戴口罩,但是高雄市仍有民衆未加理會,高市府衛生局疾管處23日稽查輕軌開出首張罰單,裁罰3000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處長何惠彬今天指出,衛生、捷運局及捷運警察於23、24日兩天下午啓動假日稽查專案,無預警方式兵分4路於輕軌凱旋公園站等稽查,兩天稽查結果發現一民衆無特殊原因未佩戴口罩,於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

疾管處接連兩天在輕軌凱旋公園站、籬子內站鼓山站與駁二站等沿線,以及輕軌車廂現場稽覈民衆搭乘輕軌佩戴口罩的情形防疫團隊稽查搭乘乘客共2135 人,稽覈結果有一民衆無特殊原因未佩戴口罩並逕予裁罰。

衛生局指出,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高雄市自去年9月24日公告民衆出入醫療照護場所大衆交通運輸工具場站,如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且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於場域內務必全程佩戴口罩,若未正確佩戴口罩且經查獲或舉報屬實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等規定裁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再者,中央疫情中心也在去年12月1日公告民衆進入八大類場域應戴口罩等規定。

高雄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籲市民盡一己之力,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生活環境對抗武漢肺炎,並呼籲民衆勿鬆懈防疫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