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未戴口罩挨罰3000元! 南市府:不再舉證開罰同場他人

臺南市長黃偉哲因出席活動未戴口罩,率先開出全國第1張罰單給自己,他已經拿去超商繳了3000元。(圖/記者林悅翻攝)

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臺南24日電)臺南市長黃偉哲昨天出席志工表揚時未戴口罩遭罰3000元,市府教育局長鄭新輝今天說,室內未戴口罩經勸導不聽纔開罰,黃偉哲自我要求高受罰,但教育局不會再舉證開罰同場他人。

黃偉哲昨天出席在東區崇學國小舉辦的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這場活動是由市府教育局主辦,臺下民衆質疑黃偉哲上臺頒獎時未戴口罩,因有影像爲證,教育局今天舉證,衛生局中午開罰新臺幣3000元,黃偉哲隨後在超商完成繳款。

不過,昨天現場臺上活動除黃偉哲外,還有許多人未戴口罩,如今黃偉哲挨罰,其他人勢必也得跟着被罰,引起驚慌,衛生局也接獲檢舉,但鄭新輝下午向中央社記者證實,教育局不會再舉證請衛生局開罰。

鄭新輝表示,臺南開標準是室內未戴口罩經勸導不聽纔開罰,昨天活動現場人人都戴口罩,連黃偉哲也是在合影時應要求短暫拿下口罩,只是黃偉哲自我要求高,自願受罰,以身作則,請市民必須加強防疫意識

鄭新輝說,臺南開罰是有標準的,未具不戴口罩就立刻開罰的強制性,教育局不會就黃偉哲被罰事件一體適用於昨天現場的其他人。

黃偉哲挨罰是臺南市17日起違反室內戴口罩規定的第一張罰單,衛生局人員說,目前衛生局只收到教育局舉證黃偉哲違規,衛生局只負責開罰,若要開罰他人,必須有人提供新事證

臺南市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衆運輸站與車廂等大衆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佔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編輯洪學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