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妻在臺拐男偷情 陸夫跨海告通姦 臺男獲判無罪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已婚謝姓男子桃園一處小吃店結識離婚的潭姓大陸女子潭女爲引誘謝男和她交往,還拿出配偶欄空白身分證要謝男放心,謝男和潭女偷情近一年後,潭女於返陸再回臺後,卻突然冒出一名自稱潭女丈夫的大陸男子跨海提告2人通姦,高等法院審理後認,潭女大陸再婚謝男並不知情,判決謝男無罪定讞。

桃園姓男子常流連在有女陪侍的小吃店,因而認識已大陸來臺潭姓女子,一開始兩人交往時,女子坦承離婚多年,爲了取信男方,潭女還拿出在臺身分證,表明自己的配偶欄空白,可以跟他交往,謝男不疑有他,遂與潭女發生關係,2人地下偷情近1年。

某日潭向謝男說要回大陸一趟,謝男還開車送女子到機場搭機,潭女回臺後2人又繼續偷情,但過沒多久,謝男卻遭一自稱潭女丈夫的大陸男子提告通姦,原來潭女在回大陸期間結婚了,大陸丈夫認爲臺灣男子明知道潭女已婚,兩人還發生關係,因此透過海基會,向謝男提出通姦告訴,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謝男後,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以查無實證判決男子無罪。

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提出告訴的大陸丈夫,先前才因爲違法入境臺灣遭遣返,五年內不得入境,但卻突然跟女子結婚,還不在臺灣登記,可見大陸丈夫打算透過假結婚後,再以來臺依親名義入境,兩人結婚的真實性問題,最後認定謝男不知道女方在大陸已婚,並不構成通姦罪,判決謝男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