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賣塑化劑果汁 金果王老闆陳阿和「輕判」1年2月定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2011年驚爆「塑化劑事件,當時飲品食品皆淪陷的景象,讓不少人久久不能忘懷。當初涉案的昱伸下游廠商金果公司,因販售含塑化劑的濃縮果汁負責人陳阿和遭檢方依「千面人條款」起訴,具體求刑12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但6日最高法院卻判他1年2月徒刑,兩家公司罰金共76萬元,全案定讞。

▲塑化劑對人體有害,先前果汁中驚爆含有塑毒,引發民衆恐慌。(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塑化劑風暴爆發後,當時上游廠商昱伸,曾告知金果王公司起雲劑含塑化劑不能使用,但金果王仍持續出售含塑化劑果汁,高達141次,因此負責人陳阿和被檢方起訴,具體求刑12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另外,負責調配果汁的陳阿和長子張益志(從母姓)、員工陳協增、會計林美惠等3人遭求刑6年。

起初士林地方法院將陳阿和與林美惠,依詐欺取財未遂罪、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分別判處1年4月、10月徒刑;張益志和陳協增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陳阿和1年2月徒刑,並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判決陳阿和手上的兩間公司,金果王、金吉王各38萬元罰金;林美惠則判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益志和陳協增仍維持無罪,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