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兄嘟嘟阿福 提旅外申請

▲大師兄智勝昨與潘威倫陽建福都向職棒聯盟送交自由球員行使意願書。(本報資料照片黃國峰攝)

沒有三兩三,不敢上梁山。繼10月28日「打擊王」彭政閔搶先向中華職棒聯盟遞交「自由球員行使意願表」後,「全壘打王」林智勝、「本土最快百勝投手」潘威倫和陽建福也於昨天遞交意願表,由於阿福今年月薪僅164000元,因而特別顯得物超所值。

職棒聯盟於10月25日公佈符合打滿6至8年符合旅外自由球員資格共51人,其中年資最高打滿8年者(03年起算)計12人,包括葉君璋、彭政閔(兄弟)、陽建福、張泰山鄭兆行(興農)、李風華潘忠韋(La new)、陳連宏蔡士勤莊景賀、潘威倫、高建三(統一),惟8年資歷內,旅外須經球團同意,打滿9年才能換取一般自由球員身分

依聯盟規定公告7天后申請截止,昨天林智勝、潘威倫和陽建福都趕搭末班車。符合年資的球員若順利旅外,須先跨過門檻,彭政閔今年月薪50萬元,轉隊費爲年薪的2.5倍即1500萬元,新球團還要保障彭政閔明年年薪提升1.5倍達900萬元。

林智勝智今年月薪35萬,轉隊費1050萬,明年度年薪至少630萬元。潘威倫今年月薪51萬元,轉隊費1530萬元,須保障明年年薪918萬元。

上述3人若在明年聯盟登錄限期前未經原球團同意或無法國外球團完成簽約,球員歸屬權仍爲原球團擁有。

條件限制,除非是美國大聯盟或日職一軍才能夠挖得動,今年或可試水溫,明年將可真正反映出個人不同的行情身價

今年阿福奪得11勝榮膺中職本土勝投王,或爲國外球隊「逢低介入」的好時機。依聯盟規定,阿福的轉隊費爲492萬元,承諾明年薪資爲今年年薪的1.5倍即295萬2000元。阿福的價碼僅及彭政閔和潘威倫的1/3,或許可成爲吸引國外球團網羅的最大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