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董事會爭議2】公司法「萬年董事條款」成公司派違法誘因?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大同經營權爭奪有解了?8月12日經濟部破天荒做出突破性解釋,允許市場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召開股東臨時會。臺灣司法權威方嘉麟教授在法律節目《行動法庭》提醒經濟部,主管機關既然認爲大同公司已沒資格開股東會,卻又不依《公司法》第195條讓林郭文豔下臺,未來若公司派發出召集股東會通知,經濟部能如何應對?

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臺灣公司法權威、政大法律系方嘉麟教授,分析經濟部該如何爲大同經營權僵局解套?《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是否足以終止公司派和市場派之間的鬥爭,或政府還需要哪些配套來化解大同經營權紛擾?

《公司法》第195條催生「萬年董事」 公司派違法誘因

大同公司多年來弊案叢生,賤賣土地、股價狂泄,將近20年沒發股息,股東會多次爆發爭議,但公司經營權仍牢牢掌握在林郭文豔等公司派人士的手中。政大法律系教授方嘉麟分析指出,問題出在經濟部對《公司法》第195條的解釋。

《公司法》第195條規定,公司董事任期屆滿「不及改選」時,舊的董事當然「延任」到新董事上臺。但是,經濟部將「不及改選」解釋爲「不及『有效』改選」,當公司沒有「有效的改選」,就沒有新董事上臺,舊董事就繼續延任。

這個解釋就是「公司派敢濫用主場優勢的原因!」方嘉麟抨擊,經濟部的解釋,使得公司派幾乎有贏無輸。因爲改選的時候,若公司派勝了,就是完全勝利。但如果輸了,就會主張「不及改選」,說改選程序有問題。然後依照《公司法》第195條和經濟部解釋,主張改選效力有問題,讓舊的董事會繼續延任,舊的董事會永遠不用下臺。

主持人蘇位榮不禁驚呼,這不就是「萬年董事」!

▲ 方嘉麟分析,《公司法》第195條產生「萬年董事」的結果。(圖/行動法庭提供)

方嘉麟教授進一步指出,經濟部的解釋,一來,提供「鼓勵違法的誘因」,只要違法,舊董事會就可以不下臺。二來,道德風險何其高?因爲市場派會做各種挑戰經營權的行動,會加速公司派做一些「不利於公司,但有利於自己、圖謀私利的行動」。

《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未根絕大同董事會亂象

對於經濟部商業許可市場派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召開股東會,方嘉麟讚道「這樣的解釋,結果是好的。」但方嘉麟話峰一轉,憂商業司的解釋會「開啓潘朵拉盒子」,產生其他的副作用

第一個副作用是,雖然允許市場派召開股東會,但是經濟部無法阻止公司派開股東會,因爲在經濟部的解釋中,既有的董事會仍在任,「把事情搞得非常複雜!」

第二個副作用是,經濟部在新聞稿詳載許多大同公司派的爭議,其實經濟部就是在主張,大同公司「現有的董事會已經失能了!」如果大同公司連自辦股東會都失格,董事會還可以繼續管理大同嗎?

經濟部因爲擔心大同公司再次重演2017年和2020年股東會的狀況,沒要求市場派依《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向董事會請求召開股東會,然而「你讓她(林郭文豔)繼續當董事,就是極重的道德風險!」方嘉麟痛斥。

▲ 方嘉麟指出,如果大同公司連自辦股東會都失格,董事會還可以繼續管理大同嗎?(圖/行動法庭提供)

經濟部只想解決眼前的問題,卻沒有做其他的動作。方嘉麟強調,「經濟部作爲行政主管機關,應該馬上不讓她經營管理公司!」經濟部應該馬上行文法務部檢察官投保會,請金管會法院聲請指定臨時管理人。

第三個副作用是,把「客觀不能化爲主觀不能」,經濟部在新聞稿表示,自己很難期待大同公司依法辦理股務,並詳列公司派諸多爭議,但對於《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的「不能」,加上太多「主觀的判斷」。這種解釋「其實有很多的副作用,她(李鎂)沒有辦法解決」。經濟部與其臆測公司派會在股東會做哪些事情,倒不如直接以董事會任期屆滿爲由,「請她下臺」,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 方嘉麟指出,經濟部依據《公司法》第195條讓大同既有的董事會下臺,能解決許多問題。(圖/行動法庭提供)

方嘉麟進一步解釋,其實經濟部可以改變對《公司法》第195條的解釋,只要主張舊的董事會任滿下臺,就能解決副作用的問題。

方嘉麟分析,只要既有的董事會任期屆滿,有改選事實,不論這個改選無效或有效,「舊的董事都應該要下臺!」而不是讓舊的董事主張「我做了無效的改選,所以我可以繼續做。」

如此一來,經濟部就能簡單地處理經營權爭奪的問題,按照上述作法解釋,大同公司就能因爲新的董事改選無效無法上臺,而舊的董事則因爲有改選事實,任滿下臺,「大同就沒有董事會了」,之後再援引《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主張董事會依法「不能」開會,「『不能』就變得好簡單!」

▲ 方嘉麟擔憂,臺灣因大同案,投資市場評鑑名次恐降低。(圖/行動法庭提供)

大同案恐拖累投資市場評鑑 降低臺灣名次

大同案在臺灣鬧得沸沸揚揚,主持人蘇位榮最後問方嘉麟,大同經營權之爭是否傷害臺灣的投資環境和資本市場秩序呢?

方嘉麟表示,相較臺積電和臺電,大同市值不到臺灣整體產業的1/1000,或許不會有太多影響,但「國際會如何看臺灣資本市場?」

方嘉麟回憶,上次臺灣發生黑衣人事件是「中石化案」,中石化全值不高,但那一年臺灣的「亞洲治理評鑑」,就爲了中石化案掉了兩名

今年下半年將進行投資市場評鑑,方嘉麟認爲,雖然不能篤定臺灣會因爲大同案掉名次,但在「公司治理評鑑」的項目中,「若我國資本市場評鑑不斷下降,可以想見,我國資本市場不論是面對負責任的投資人,有獲利潛能的公司,都是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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