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破獲大型中藥僞藥工廠 查扣6000公斤藥粉

法務部調查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衛生局聯手破獲大型中藥僞藥工廠,查扣近6公噸單味中藥粉末外,並一併查扣製造生產機具設備。(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衛生局聯手破獲大型中藥僞藥工廠,查扣近6公噸單味中藥粉末外,並一併查扣製造生產之打碎機、粉碎機、研磨機、過篩機、乾燥機包裝機等機具設備,全案將依違反事法製造、販賣僞藥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市調處、臺南市衛生局於2018年12月11日上午,持臺南地院搜索票,搜索臺南市南區安平工業區新樂西南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查獲郭姓負責人(男,63歲,有藥事法前科)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取得藥物製造許可,亦未申請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取得單味中藥粉末之藥品許可證,即擅自制造香附、黃芩、大黃、乳香、沒藥、蘇木、赤赭石滑石生地藿香黃連膠囊、生草烏、生川烏等多項中藥藥品,查扣近6公噸單味中藥粉末外,並一併查扣製造生產之打碎機、粉碎機、研磨機、過篩機、乾燥機、包裝機等機具設備。

衛生局繫於日前行政稽查時發現,西南行藥品公司雖有辦理工廠登記,並準備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規範(GMP)之藥廠,惟尚未檢查合格,亦未取得藥物製造許可,郭姓負責人更未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覈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即擅自制造單味中藥藥品,衛生局通報臺南市調查處,經向臺南地院聲請搜索票,於去年12月11日動員大批調查官及衛生局人員前往廠區搜索,當場封存5800餘公斤之中藥粉末成品,並查扣各式機具設備。

辦案人員在廠區一隅還發現,該公司在研磨梔子製程中有摻入低筋麪粉,郭姓負責人解釋梔子粉研磨過程會出油,故以每100公斤梔子粉添加2袋(每袋22公斤)低筋麪粉之比例吸收油質,辦案人員仍予依法查扣現場26袋低筋麪粉。

郭姓負責人接受調查官詢問時坦承,該公司雖已蓋好廠房硬體設備,但目前正準備向衛生福利部提出GMP藥廠申請,尚未取得藥物製造許可,所製造之各類中藥粉末也都沒有藥品許可證,成品則透過本人經營之生南貿易公司銷售臺南、高雄等地之中藥行,郭姓負責人則於日前回收已售出之僞藥145公斤再由臺南市調查處查扣。

臺南市調查處及臺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依藥事法規定,製造藥物,應由藥物製造工廠爲之,而藥物製造,其廠房設施、設備、組織與人事、生產、品質管制事項,亦應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規定,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取得藥物製造許可後,始得製造。

另單味中藥粉末屬中藥原料藥,爲藥事法所稱藥品,依該法規定,製造藥品,應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覈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未經覈准擅自制造,即屬僞藥,製造僞藥者,將面臨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刑責;明知爲僞藥而販賣者,則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調查局及衛生主管機關將持續查緝製造、販賣僞藥不法,爲用藥安全做好把關,以維護全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