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加速器!侯友宜治釘子戶「新北市代拆辦法」最快7月上路

侯友宜日前視察淡水海砂屋。(圖/新北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羅婉庭/新北報導

繼淡水海砂屋東來大廈斷水斷電後,新北市會議10日通過「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辦法草案」,最快7月底上路實施。未來權利變換計劃覈定後,實施者與待拆戶真誠磋商協調後仍無法成功,可依程序市府代爲拆除。

新北市長侯友宜指出,「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是相當重要的草案,發佈實施後,未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若只有20%以下的不同意戶,就可依程序向市府申請代拆

侯友宜日前表示「該都更的就都更,該拆除的就拆除」,都更進度常被少數人影響,政府會展現公權力,不會明知有危險卻視而不見,負責任的政府不能等到問題發生纔去想辦法,有危險就要設法解決。

他說,他視推動都更爲市府首要任務,並且強調市民家園危老重建不能一拖再拖,對於不合理的不同意戶也會有所作爲來解決,尤其攸關居住安全的危險待拆建物更是不會妥協,公權力一定要介入。

都市更新處表示,面對都更少數不同意的待拆戶,本次代拆規定市府不僅提升法律位階以自治法規訂定,強化公權力執行效力,在程序面上也注重溝通協調機制的完備,讓市府最後處理待拆戶更有正當性合理性,除實施者要秉持真誠磋商精神極盡與待拆戶溝通協調外,市府受理代拆後也會再進行協調程序,若還無法達成共識,市府就會訂定期限執行公權力。

此外,侯友宜上任以來不斷強調公共安全、居住安全刻不容緩,本次代拆規定市府也考量防災公辦案件有其迫切性公益性的需求,針對此類案件簡化代拆程序縮短作業期程,市府受理代拆進行再協調不成後,不需再提審議會處理即可依程序訂定期限執行代拆。

都更處指出,都更實施者要秉持真誠磋商精神極盡與待拆戶溝通協調外,市府受理代拆後也會再進行協調程序;若還無法達成共識,市府就會訂定期限執行公權力。代拆辦法草案分5個階段,都更實施者在前置階段只要基於「真誠磋商精神」與不同意戶協調未果,就可申請由市府成立再協調小組,與實施者、不同意戶代表進行至少2次再協調。

都更處表示,在各方協調後,整合進入研商階段,最後進入執行階段,流程耗時約半年。不同意戶在磋商時可向實施者提出異議,後續仍可循司法提起訴願,不會影響應有權利。

民國77年完工的東來大廈,位於捷運淡水站中正東路學府路口繁華鬧區,爲一棟地上7層,地下2層的建築物,共有81戶,由於101年被鑑定爲海砂屋。新北市工務局依建築法77條、91條規定,在今年3月28日發出停用公文,要求東來大廈自7月8日起停止使用並進行斷水斷電。

對此,侯友宜表示,經過半年來努力,經由政府強制公權力介入,讓所有住戶瞭解到政府的決心,3個月前發出公告後,期間也不斷宣導住戶搬遷到中繼宅,政府也幫忙媒合住戶想搬遷的地方,讓東來大夏今天可以順利斷水斷電,這是政府與民間配合以及展現強制公權力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