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上路問題多 法務部:整合意見後「再修法」

▲ 個資法雖然保障了多數人隱私,但衍申問題也讓民衆無所適從。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已於今年10月1日正式上路,卻還有很多有爭議條文待修法,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李貴敏22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個資法》施行近2個月以來,各界質疑聲浪不斷,法務部應針對民衆的諸多疑慮加強宣導。法務部對此表示,未來會整並各方意見及爭議條文,研擬修正草案,讓《個資法》施行更順暢。

李貴敏表示,民衆最常提出的問題就是「交換名片及使用通訊錄」是否觸及《個資法》?通緝犯是否可藉《個資法》要求匿名?

對此,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鍾瑞蘭表示,若民衆爲進行私人社交活動而蒐集個人資料,並不適用於《個資法》;此外,相關單位若因特定目的使用個資執行法訂業務,則不受《個資法》限制。

鍾瑞蘭表示,針對《個資法》第6條及第54條有關敏感性個資及告知義務等部分已在立法院審議,法務部將參考歐盟草案,在個資法上路1年後,彙整各方意見,研擬修正草案,讓《個資法》施行更順暢。

鍾瑞蘭表示,爲了解決民衆對於《個資法》相關規定的疑慮,法務部已在官方網站建置「個人資料保護專區即時通」,隨時因應各界問題;法務部也將在12月份舉辦個資法說明會及培訓班,加深民衆及地方法制人員對於《個資法》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