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媒法》卡關 李永得指2大問題

文化部長李永得(右)、華視總經理莊豐嘉(左)14日在立法院備詢。(黃世麒攝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4)日針對公廣集團發展概況召開委員會前,文化部長李永得也對《公媒法》修法困境指出2大問題。(王寶兒攝)

公視基金會第7屆董監事選任,延宕至今已達567天,期間曾因現行公視法條文造成人選審查疑義,引外界修法呼聲不斷。前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也曾積極推動《公視法》修正爲《公共媒體法》,但修法草案自去年3月提報行政院後,便無下文。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4)日針對公廣集團發展概況召開委員會前,文化部長李永得也對修法困境指出2大問題。

李永得表示,法案修正幅度大、理想高、規劃願景遠大,但也因爲變動大,所以各方面意見也非常多。目前核心問題首要爲經費來源,因《公媒法》草案提及將由文化發展基金支應公共媒體需求,但文化發展基金到底財源如何?如何設立?並無清晰結構,目前文化部也將文化發展基金的設置辦法報請行政院跟相關單位協商

李永得表示,次要問題則是組織架構,《公媒法》草案規劃將華視、公視、客家電視臺原民臺臺語臺,加上中央社和央廣一同整並,如此龐大的組織整並如何處理?或該不該集中在一個董事會之下,外界也有不同的意見,亟待需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