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盈餘1932億地方隨便花?監委批財政部怠忽職守

公益彩券盈餘地方隨便花?財政部挨糾正。(資料照/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監察院7日指出,財政部對於地方政府獲配的公益彩券盈餘未依法專款專用諸多缺失未建立把關督管機制,日前已通過副院長大川監委江綺雯的調查報告並糾正財政部。監委新聞稿中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借調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的核準層級過低,高雄市甚至是社會副局長就可借調上億,還有3縣市長期調度鉅額款項,其中苗栗縣高達6.1億,而財政部在監委調查過程中挨轟態度消極社福推動的成效也無定期檢討評估機制。

公益彩券自88年12月開辦起,截至105年底,盈餘挹注全國22個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金額累積已達1932億餘元,成爲地方推動社會福利的重要財源

公益彩券盈餘龐大,分配給地方政府後的管理卻顯得不足,孫大川、江綺雯在調查報告中指出,101年至105年間共有8個縣市政府向各該地方政府所設立的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或專戶)調借款項,動輒上億元,卻未先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且歷次調借是否會妨礙該基金(或專戶)的設立目的,均無相關評估資料。

沒有評估資料之外,監委還發現其中2個縣市的調借覈准層級欠當,像是高雄市借調上億金額系僅由社會局局長、甚至副局長就能直接覈准,還有3個縣市長期調度鉅額款項,光苗栗縣就有6.1億元未償還。

▲第5屆監委江綺雯。(資料照/記者賴於榛攝

另外,全臺灣有超過半數個縣市政府將該盈餘基金(或專戶)納入集中支付,供公庫統一調度運用,但財政部對集中支付的作法,沒有相關的查覈監督機制,對於上述種種,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內政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在5月2日通過調兩位監委的查報告,糾正財政部。

監委指出,此事攸關社會福利的正常推動及弱勢族羣的及時照顧,財政部卻毫無相關查覈監督機制,也未納入歷次業務評鑑考覈範圍,甚至對於監察院的調查也非常消極,只說「公庫調度盈餘未妨礙其設立盈餘專戶之目的,亦無影響運作情事」,或是「公益彩券分配款有無納入集中支付或調借,屬地方自治權責,無須提報本部」,讓間監委怒批態度消極,怠忽職守

此外兩位監委也說,公益彩券盈餘分配予地方政府的指標權重攸關社福推動的成效,但財政部並無定期檢討評估機制;而部分縣市的盈餘運用管理委員會組成結構弱勢團體代表性不足有欠平衡、委員出席率欠佳、未落實利益廻避的部分,財政部則坦言過去確實未注意委員的出席狀況,亦未進行考覈,將提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