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要回避、中研院不需迴避? 教育部:有提出就不用

教育部表示,管中閔再次參選還是要釐清爭議。(圖/記者盧映慈攝)

記者盧映慈/綜合報導

教育部27日晚間以「無利益迴避、違反行政程序」,駁回管中閔的臺大校長聘任案,但也同時強調可以再參選。不過針對同樣是遴選委員中研院廖俊智,是不是要回避身爲候選人的副院長周美吟,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廖俊智有自請回避,遴委會認爲不用,所以就不用迴避。

林騰蛟表示,週一會以正式公文請臺大補足遴選程序,回到最初8名候選人的資格審查階段,並讓遴選委員確實利益迴避;但廖俊智當時已經提案迴避,遴委會認定「不需迴避」,有正式的會議記錄,所以不需要回避。

▲但中研院副院長周美吟跟遴選委員中研院長廖俊智也有利益關係,卻不需迴避。

但如果管中閔參選,蔡明興必須迴避,林騰蛟表示,管中閔還是必須釐清獨董身分論文抄襲及赴陸兼課三大爭議,而管中閔與蔡明興因爲獨董、董事身分,存有「重大利害關係」,因爲管中閔同時任職「審計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有審議薪水可能性

林騰蛟表示,疑似論文抄襲的部分,臺大誠信辦公室也必須認定沒有問題,不能像之前一樣「無處理必要」,赴陸爭議的部分,目前沒有明顯違法,但北檢還在調查中,如果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要取消參與遴選校長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