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佈碳費收費草案 國外認可碳權擬可抵5%國內碳費

環境部已發佈「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近日展開研商會再討論「碳費收費辦法」草案。(報系資料照)

環境部已發佈「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近日展開研商會再討論「碳費收費辦法」草案,規定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爲收費對象,2024年起碳排就會被納入計價,預估有512家工廠會被徵收碳費,目前規劃經「認可」的國際碳權可用於抵換國內的5%需收費排放量,但認可準則等仍待後續討論,早期執行的「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則僅限扣除2024 及2025年排放量,但扣除比例等仍待討論。

依草擬的收費辦法指出,收費辦法規劃以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且全廠的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其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爲收費對象,需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規定申報碳費,並至指定金融機構繳納費用。

環境部說明,收費對象在計算碳費時,需將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乘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收費費率,就可算出應繳納的碳費金額,但氣候法規定,達成「指定目標」的事業單位可以享碳費優惠費率,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說,至於碳費的數額及自主減量的優惠費率等仍待明年第一季召開的碳費審議會決定。

環境部呼籲,2024年起邁入排碳有價的時代,事業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及重點排放源,並積極規劃採行實質減量措施,環境部將在下週邀集民間團體及經濟部共同就碳費徵收相關機制進行交流討論,以期早日凝聚共識,加快碳費相關子法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