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後照鏡勾掉34萬元 小護士大嘆賠不起!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徐姓女護士機車,後照鏡小心勾倒陳姓婦人,導致她胸椎骨折,女護士爲了爭取緩刑,同意付12萬元賠償金,以爲緩刑結案,沒想到沒有籤和解書陳婦又告民事求償62萬元,法官審理後,判女護士再賠22萬元,女護士得知感嘆根本賠不起,會上訴到底。

騎車時不只要小心路況,還要注意路旁行人,以免後照鏡勾到人,小心代價可不小。去(100)年2月28日晚間,徐姓女護士騎機車載女同事行經北市金華街巷口,當時陳姓婦人正在等紅燈馬路,女騎士的機車後照鏡不小心勾到婦人的衣角,導致婦人當場摔倒,右手骨折,3個月後又發現胸椎骨折。

陳姓婦人提告,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將徐姓女子依過失傷官罪起訴,求刑4個月,如果願意賠償陳姓婦人12萬元,就可緩刑處分,當時徐女認罪,獲判拘役50天,緩刑2年確定。

徐小姐以爲事情就此落幕,沒想到陳姓婦人又提告民事賠償,民事庭法官認爲,當時的12萬元只是賠償金,不是總額,又沒簽下和解書,加上陳姓婦人又是中小企業的董事車禍造成她痛苦難耐,徐女要再賠償陳姓婦人22萬元;算一算,後照鏡代價34萬元。

「當時上班,沒有籤和解書,我已經什麼都不想再提了。」徐小姐表示,陳婦跌倒後,醫院驗傷單也僅開立「挫傷」,但是陳姓婦人堅不和解,並求償上百萬元;徐小姐私下表示,自己一個月薪水才3萬元,扣掉房租又要還助學貸款5000元,實在無力負擔,一定會上訴到底,現階段只好想辦法籌錢,希望事情趕快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