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怒控幼兒園橡皮筋綁2歲童手腕 南市府開罰

女童手腕有不明勒痕。(家長提供)

臺南永康區某一家幼兒園上個月遭家長指控疑用橡皮筋綁2歲多女童的雙手,臺南教育局調查後發現,女童受傷當天曾遭罰站15分鐘,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已對園方疏失、保員開罰10萬5000元,但家長質疑手腕傷如何造成,仍在釐清中。

臺南市教育局指出,2月4日接獲家長反映幼兒手腕出現紅色傷痕,疑教保員不當對待,教育局和社會局隔天即到園調查,針對該教保員行爲,社會局已依違反兒權法第49條裁罰6萬元,教育局也針對園方管理疏失(包括不當管教、師生比不符、未依規定編班等缺失)並處4萬5000元罰鍰。

教育局強調,可以理解家長對於該案應儘快處理的期待,因此依法定程序在社會局裁處行爲人後,2月底也召開「教保機構不適任教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認定委員會」,委員組成包括學界法界醫界社政及家長團體公正人士因會中委員認爲目前從事證及相關人員證詞,尚缺乏幼兒手腕受傷原因可連結行爲人的直接證據,尤其審認不得擔任教保人員期間涉及當事人工作權保障,因此決定另組調查小組進行縝密調查,以求周延

教育局重申,任何不當管教或虐童案件一定會從嚴論處,該案不適任教保人員認定委員會既已決定組小組進行調查,教育局自當尊重其決定,但會持續追蹤並追究責任

幼兒園表示,稽查當下限期改善部分已完成,目前全案也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待調查結果,也澄清女童遭罰站15分鐘是誤會,當天因女童在溜滑梯入口單槓動作相對危險,老師才請女童到旁邊休息,會再向教育局說明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