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逆子暴打母親「骨折斷多根」致死 法官因這理由輕判

嘉義縣張男去年毆打母親頭部卡在樓梯間,警方到現場調查。(讀者提供/廖素慧嘉縣傳真)

嘉義縣布袋鎮46歲張姓男子被控於去年11月間毆打89歲老母親致死,檢方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起訴,今天嘉義地院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罪判決張男有期徒刑7年6月、令相當處所監護4年,理由是張男經精神鑑定認爲有精神障礙,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檢方不排除上訴。

檢方起訴時指出,張男脾氣暴躁,與鄰里常有糾紛,曾被鄰居控告傷害罪嫌,也曾家暴母親遭警方查訪未遇,去年11月11日凌晨洪姓性友人接到張男打電話告知「我媽媽都不動了」,趕到張男布袋鎮興中裡的住處,張母俯趴在住處樓梯間,沒有呼吸心跳,警方及救護人員獲報趕到後發現張母已明顯死亡。

法醫解剖鑑定結果,死者胸部多根肋骨骨折、身體有大面積挫傷導致體內大量淤血,研判遭人毆打致死,嘉義地檢署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張男。

法官審理,張男與蔡姓鄰居有糾紛,調解未果,擔心吃官司,89歲老母生活無法自理,讓他更煩躁,去年10月至11月間多次拳打腳踢母親,張母因長期遭外力毆打而身體多處鈍傷,導致組織內血液貯積,形成低容積性休克死亡。

法官認爲,經臺中榮民總醫院灣橋分院鑑定張男犯行時因精神障礙而有認知及現實判斷能力受損的情形,加上衝動控制不佳,雖仍具有辨識行爲不當之能力,但辨識行爲的能力有顯著降低,依法減刑。

張男缺乏病識感,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須監護,一併宣告受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應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