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志願參與託管的教師給予補助,並作爲評優評先參考

教育部7月13日召開的新聞通氣會提出,無論課後服務還是暑期託管,學校都要發揮好主渠道主陣地作用。

不久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提出,減輕學生負擔的根本之策在於全面提高學校教學質量,做到應教儘教,強化學校教育的主陣地作用。要鼓勵支持學校開展各種課後育人活動,滿足學生的多樣化需求。

據教育部統計,截至5月底,全國已有10.2萬所義務教育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同時,不少地方的暑假託管服務措施也紛紛出臺。

開展暑期託管是否意味着教師寒暑假取消了?這是最近社會上討論得最爲熱烈的話題之一。今天,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給出了答覆:“這樣的說法是沒有依據的。”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探索開展暑期託管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要統籌合理安排教師志願參與託管服務的時間依法保障教師權益,既要保障教師暑假必要的休息時間,也要給教師參與暑期教研培訓留出時間。

呂玉剛說,對志願參與的教師應給予適當補助,並將志願服務的表現作爲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

呂玉剛還指出,在鼓勵教師志願參與暑期託管服務的同時,也要調動、支持社會專業人士參與託管服務工作。既可以把社會志願者引到學校來,和老師一起爲學生提供暑期託管服務,也鼓勵社會志願者積極承擔社區共青團、婦聯組織的託管服務。

“比如海南三亞,在組織暑期託管時就吸引了許多大學生志願者來參與,這也是大學生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呂玉剛說。

《通知》要求各地要從本地實際出發,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積極承擔學生暑期託管服務工作。同時,教育部門還應積極會同共青團、婦聯、工會、社區等組織,通過多種途徑開展形式多樣的暑期託管服務。

也有家長擔心“暑期託管變成第三學期”。

“這種提法也是不符合實際的。”呂玉剛說,一方面,學校的託管不是學生暑期生活的全部;另一方面,託管服務的內容也不同於正常的學期教育教學內容。“假期不能把孩子全圈在學校裡,還要讓他們走向更廣闊的天地。”呂玉剛說。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丁大偉介紹,北京市已經啓動暑期託管服務,從7月19日開始至8月20日結束,共分爲兩期,每期12天。

這樣的安排既給有需要的學生提供了暑期的託管服務,也給學生留出了自由時間。

《通知》提出,託管服務應以看護爲主,確保學生能夠得到充分休息。學校要開放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資源設施,合理組織集體遊戲活動、文體活動、閱讀指導、綜合實踐等。還要積極拓寬資源渠道,充分利用當地紅色教育基地、博物館等社會教育資源,積極吸納大學生志願者、社會專業人士等參與學校託管服務,使學生更好地利用暑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

有專家提出,假期託管要解決低齡學生暑期“看護難”問題,但不能滿足於此,而是要以學生的健全成長爲目標,也需要以此爲標準對託管服務進行規劃、實施、選擇和要求。

“假期託管的對象是鮮活有個性並處在成長中的未成年人,前提應該是保障安全,但又不能止於保障安全。”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朝暉指出,家長、託管方和管理方都必須明確,家長是託管服務的間接對象,爲家長解難不是最終目標;學生是託管服務的直接對象,學生的健全成長才是最終目標,是比安全更高層次的需求和要求,不能本末倒置地爲了安全而忽視、壓制學生的健全成長。

另外,教育部提出學校提供了暑期託管服務並不意味着家長就可以“一推了之”。“我們希望家長能夠更多地陪伴孩子,讓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呂玉剛說。

除了寒暑假,課後“三點半”問題也是中小學學業負擔重的另一重要原因。

長期以來,爲了減輕學生在校的學習負擔,義務教育學校特別是小學基本在下午3點半左右放學,而此時大部分學生家長還沒有下班,一些家長不得不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訓機構,於是造成“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的現象。

在今天的會上,教育部相關負責人提出,各地各校要將課後服務作爲解決家長“急難愁盼”問題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來抓,要確保今年秋季開學後實現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並努力實現有需要的學生全覆蓋。

爲了保證課後服務時間,教育部將在各地推行課後服務“5+2”模式,即學校每週5天都要開展課後服務,每天至少開展2小時,結束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對家長接孩子還有困難的學生,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

教育部同時要求,學校要結合辦學特色、學生學習和成長需求,充分調動教師積極性創造性,積極開發設置多種課後服務項目,切實增強吸引力有效性

對於部分家長提出的希望課外服務提供“培優補差”的要求,呂玉剛回應,課後服務要更好地爲學生們提供多種途徑的學習、興趣、拓展活動。他提出,課後服務要做好4件事:指導學生認真完成好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幫扶指導答疑;對學有餘力的學生提供拓展的空間;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閱讀活動、社會實踐、勞動實踐、興趣小組、社團活動。

“把這4件事做好,對於學生全面發展是非常有意義的。”呂玉剛說。

本報北京7月13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