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法 老舊車輛、烏賊車首當其衝

新版《空污法》上路後,二行程柴油貨車是淘汰重點。(示意圖環保署提供)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朝野都有共識的是移動污染源管制,10年以上老舊汽機車與烏賊車首當其衝。環保署將依法訂定加嚴檢驗標準,初檢未過可處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可累計處分;若限期未改善或不理會檢驗要求,最嚴重可註銷牌照影響所及包括103萬輛二行程機車,以及7.6萬輛1、2期柴油大貨車。

新版《空污法》修正案規定,汽機車定檢不合格需於1個月內改善,複檢未過罰款1500元到3萬元。收到定檢通知逾6個月未檢驗,或複驗仍不合格且限期未改善,罰3千至6萬元。如果一直未改善或不接受定檢,最終可移送公路監理機關吊銷其牌照。環保署表示,這主要是針對老舊車輛,應可發揮汰舊的作用。

新版《空污法》也增加一條新條文,即第40條,規定各級機關可依權責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特定車輛進入,主要也是針對未達排放標準的老舊車輛;違規進入的汽機車可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立委詢問環保署如何取締進入空品維護區的車輛?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表示,未來將以車牌辨識系統取代路邊攔檢,車子一進入空品區就可知道是否爲高污染車輛,由環保單位據以開罰。空品區除了由各縣市政府劃設,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補充,若跨縣市或地方有疑慮則由環保署來執行。

除了汽機車,包括船舶施工作業器具等,凡是會製造空污的都列入管制範圍。蔡鴻德說,移動污染源的部分大致上和預期目標差不多。

今天衛環委員會快馬加鞭,從第31條審查到第100條,其中51條起爲罰則,大致上算順利。不過還剩下20條是朝野仍有爭議的保留條文,將在週三(11日)繼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