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押通緝犯進北檢「配槍險遭奪」 法警及時扳開手指壓制

員警移送人犯臺北地檢署時時配槍險遭奪。(圖/記者楊珮琪攝)

記者陳豐德、楊珮琪/臺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分局安和派出所員警20日下午5時許移送一名毒品通緝犯到臺北地檢署時,全程手銬將犯嫌反銬於背後,不料到達大門口後,嫌犯起先拒絕下車,後來又趁隙奪走女警配戴的手槍所幸2名員警及時反應將其制伏,避免嫌犯擊發警槍,並無人傷亡,通緝犯隨即被帶進北檢偵訊中。

新店分局調查警員楊鈞文駕駛警用巡邏車編號574車移送陸姓毒品通緝犯(24歲),而警員高詩穎後座戒護,全程依「解送人犯辦法」,皆有上手銬並以後銬方式以防人犯有加害或脫逃之行爲,另依該辦法「解送人犯在2名以下者,派解送員警2人」,全程依照規定押解犯嫌,,於案發時地到達臺北地檢署大門口陸嫌起初拒絕下車,楊員告戒若不下車將使用強制力後陸嫌才配合自行下車。

下車走往北檢大門時,嫌犯突施力抗拒,楊員與高員立即反應欲將陸嫌控制在右側北檢大門上,於壓制過程,陸嫌突出手搶奪楊員配戴之PPQ M2手槍,女警發現嫌犯碰觸警槍時,即將陸嫌壓制貼緊地檢署大門,高員則控制陸嫌右手,抓住其手上之配槍,避免陸嫌擊發並迅速制伏嫌犯,奪回警槍,初步調查員警尚無疏失,本案將列爲案例教育加強訓練所屬,避免類此案件發生。

法警曾祥任當時協助壓制嫌犯,他表示當時聽到有喝斥聲,他立即呼叫其他法警來幫忙,一出去就看到通緝犯試圖搶奪員警的配槍,槍枝一度有離開槍套,但他立即上前扣住嫌犯的手,並扳開嫌犯手指一同將其壓制。

新店分局表示,臺北地檢署調股檢察官立即開臨時偵查庭,指示要解送人員楊員及高員檢附職務報告敘明案發經過,並要求提供警用制式槍枝型式,確認配發時間及具有殺傷力檢驗報告,安和所副所長趕赴臺北地檢署協助處理。

▼當時員警押解通緝犯到北檢所乘坐的警車。(圖/記者楊珮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