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開放首日 嘉義縣查668家1742件肉品有無產地標示

嘉義縣爲因應中央要求強制標示「肉品及使用原料產地」,今啓動專案稽查。(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爲因應中央要求強制標示「肉品及使用原料原產地」,今啓動專案稽查。(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萊豬開放首日,嘉義縣爲因應中央要求強制標示「肉品及使用原料原產地」,今啓動專案稽查,共計查覈668家計1742件肉品,查覈結果業者都有清楚標示供消費者辨別。

衛生局會同消保官政風人員啓動專案稽查,包含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商餐廳火鍋店燒烤店、便當店及小吃攤等,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豬油或是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等業別,都要清楚標示,共計查製造業14家、4件,餐飲業370家、827件,市售業283家、911件,輸入業1家。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表示,如經查獲肉品加工產品未標示原產地(國),可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行政罰鍰,若標示不實可依食法第28條規定,處以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行政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產品,供售豬肉相關製品時,應確實落實原產地標示,保存肉品來源憑證,以資佐證,提供消費者清楚辨識、安心自由選購,同時也提醒消費者選購肉品及用餐時,請注意原料原產地、國標示,清楚標示安心選購、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