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留言「記者多不能搥人」 大安分局員警1天被揪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市府強拆士林林苑部分警方執法態度失當,引來輿論撻伐。除了有員警手電筒阻擋拍攝,還有人在臉書留言「抓一個小屁孩!」、「那麼多記者在又不能直接搥他們」等言論,現在都遭到懲處,包括3線1星的士林分局長江慶興在內,一共6人遭到申誡、記過等處分。而在臉書留下不當言論的,則被查出是大安分局陳姓員警。

▲文林苑王家拆除當天警LED照記者,遭申誡處分。(圖/東森新聞提供)

警政署長王卓鈞29日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對於立委要求嚴懲言行失當員警的要求,表示會請臺北市警局進行調查。相隔1天后,北市警方立即做出懲處,其中以手電筒照射攝影記者,試圖阻擋拍攝的士林分局警備隊連姓小隊長及林姓員警2人,分別被記申誡1次、申誡2次加重處分;士林分局長江慶興也因督導不周也申誡1次,以示警惕。

至於爲何要以手電筒照射記者,北市警局表示,當時現場多人手持相機與手機持續貼近拍照,因而造成2人眼睛不適,一時未能控制情緒,才以手電筒回照。

而在臉書發表不當言論的大安分局陳姓員警,是在下班期間發表不當言論,但他並非執行拆遷專案人員督察室調查,陳姓員警是在執勤時段以手機上網在臉書留言,之後在勤餘以電腦上網發表不當言論,經媒體報導,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加重予以記過1次處分。

▲大批警力強拆文林苑,現場氣氛緊張。(圖/東森新聞提供)

北市警局表示,其他4名迴應訊息員警,經查並無不當言論。但其中大同分局陳姓員警是在執勤時段以手機上網在臉書張貼訊息,供其他人上網留言,致生事端,加重予以申誡2次處分;大安分局林姓員警在執勤時段以手機上網並在臉書留言,申誡1次。

臺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指出,這次勤務是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協助執行強制拆除工作。多數執行基層同仁都能體諒抗議民衆心情,坦然面對現場民衆抗拒及叫囂行爲;對於少數員警言行欠當行爲,引發社會譁然,深表遺憾,並對社會大衆致上最懇切歉意。黃升勇說,將持續教育員警工作技巧,加強服務態度及自我情緒管理訓練,追求更高服務品質,以符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