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賽蘿涵脫衣海撈3千萬 還不夠付律師費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好萊塢茶包女」琳賽蘿涵(Lindsay Lohan)醜聞不斷,聲勢也因此下跌。不過她爲2012年2月號的《花花公子》(Playboy)雜誌拍裸照,上週一發售搶購一空,創下紀錄。琳賽這一脫,就爲她賺進3千萬臺幣,不過這可能還不夠付她的律師費

▲琳賽蘿涵爲《花花公子》雜誌拍一系列惹火裸照,賺進3千萬。(圖/翻攝網路)

琳賽蘿涵爲2012年2月號的《花花公子》雜誌拍一系列惹火裸照,引起銷售熱潮,只得火速再版。琳賽蘿涵更因此賺進100萬美元(約3千萬元臺幣)。只是她過去捅了不少婁子,時常進出法院,據美國媒體報導,她4年來共積欠約5600萬元臺幣律師費。因此,就算琳賽蘿涵這次賺了不少,也不夠付她的訴訟費

不過25歲的她也因這次機會翻紅,品牌代言也找上門,新作品還要與臺灣出生的攝影師蔡瑜合作。看來只要不要再惹麻煩,重振江湖的一天也不遠了!

▲琳賽蘿涵爲雜誌拍攝的裸照相當惹火。(圖/翻攝網路)

▲琳賽蘿涵在拍攝現場叼煙亂晃,頗有大姐頭味道。(圖/截自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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