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於如史上第四名女死囚 被害人家屬:永不原諒!

▲「驚世媳婦林於如殺3至親,死刑定讞。(圖/資料畫面翻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最高法院13日駁回「驚世媳婦」林於如殺夫案上訴,林女成爲目前第51名待執行槍決的死囚,同時也是臺灣23年來第一位女性死囚;被害人家屬則認爲她被判死刑定讞「剛好而已」,「我們永遠不可能原諒她!」

林女殺害母親婆婆部分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法院將她殺害丈夫部分發回更審,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一審去年判她死刑;最高法院合議庭上月開生死辯論庭時,律師一度以她心神喪失爲由,要求法官不能判他死刑。

不過,合議庭認爲,林女殺人後還能籤六合彩,顯見其心神未喪失,不符合不能判死刑的規定,因此維持前審死刑原判,判處她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對於林於如死刑定讞,死者宇航小姑姑劉怡岑受訪時表示,「終於給劉家一個公道」,並強調死刑「剛好而已」;她認爲林女應該要接受這個結果,不應該一直找理由,死刑纔對社會有個交代

臺灣司法史上少有女被告死刑定讞,過去曾有3名女性死囚先後伏法。最近槍決案例是在1989、1990年間,女被告陳高連葉、楊麗華各因毒殺幼童、殺害債權人被判死刑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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