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勝要求球團不得籤半年約 年底前公佈續約名單

球員工會職棒規章說明會中信兄弟智勝。(圖/歐建智攝)

記者歐建智/臺北報導

棒球員工會17日針對球員合約問題,要求球團不得與球員半年的合紉,而且聯盟應明確訂定何時換約時間,未宣告換約的球員就是自由契約球員,林智勝表示,聯盟應在12月31日公佈是否續約名單

中職與選手合約是不定存續合約,在選手製式中規定,球團在每年12月31日要跟球員表達更新契約。

注皿辦法中規定,經讓渡及釋出球員的最後註冊日是開季前3天,其他球員的最後註冊截止日是8月31日。

工會表示,最近不少球員被要求籤半年的不合理合約,而且應訂定詳細的換約時間,日本職棒是規定球團要在11月30日送出要簽約的球員名單,聯盟在12月2日公佈保留球員名單,不在保留名單的球員則是自由契約球員。

對此工會提出,球團應與球團簽完整年度年度完整合約,且訂定明確換約時間規範,還要設置保留名單。

林智勝表示,如果球團要求籤半年合約,球員是否一樣也可要求籤半年,本土球員不應該像洋將一樣。也要明訂換約時間,如球季結束後15天到12月31日,聯盟要公佈續約球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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