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洪智坤收趙藤雄的錢 王世堅判拘役50日

王世堅。(圖/本報照)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王世堅因向媒體爆料指出,前臺北市政府顧問洪智坤收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的錢,想借此解決大巨蛋爭議;洪智坤因此自訴控告王世堅加重誹謗罪。臺北地院審24日宣判,王造成洪名譽受損,依誹謗罪判決王世堅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再上訴。

王世堅當時表示,趙藤雄在法庭上指出,洪智坤收了遠雄的錢;因此他認爲,洪恐藉由大巨蛋爭議向遠雄要好處,當時洪閃辭顧問一職,也是因爲收賄一事曝光。不過,洪則控告王空穴來風,未經查證就信口雌黃向媒體亂放話,故意且惡意,摧毀他人格,因此一狀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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