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消息!有合法穩定住所可落戶

繼杭州提出有合法產權住房可落戶後,南京也跟進。

5月11日,南京公安局發通知稱,在南京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可申請落戶,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隨遷。

5月9日,杭州在樓市新政中提出,優化積分落戶政策,在杭州市取得合法產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落戶。

南京有合法穩定住所可落戶

5月11日,南京公安局發佈《關於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有關事項的通知》。

其中提出,在南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取得合法產權住房)人員,可以申請本人戶口遷入該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可以申請辦理戶口隨遷。

另外,房屋產權爲兩人及以上人員共有的,需經所有產權人協商一致確定其中一人申請立戶遷入,同時可以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申請辦理戶口隨遷,其他共有產權人不再適用本通知規定。

此外,房屋產權所有人爲未成年人的,在申請落戶時需要隨監護人一併遷入。

值得注意的是,本通知規定的合法穩定住所,僅指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取得合法所有權的住宅用房。通知規定的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僅指登記爲住宅用途的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能反映出住宅用途的,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時還應當提供《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證明》。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爲,南京此次政策雖然不是直接說“買房就可落戶”,但從實際執行的情況來看,只要買房且具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就可以遷戶口和落戶。這一點有別於近期杭州的落戶政策,杭州政策只是說購房的加分項會提高,但落戶本身還是需要申請和評分的。

杭州積分落戶提高合法產權住房權重

5月9日,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提出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優化住宅用地供應、全面取消住房限購、優化公證搖號銷售、加強住房信貸支持、優化積分落戶政策、推動高品質住宅供應七條措施。

其中,在優化積分落戶政策方面提出,在杭州市取得合法產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落戶。

這一條政策被市場解讀爲“購房即可落戶”,可吸納更多的省內或外地新增需求。

不過,當日下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房地產業發展處副處長何陳煜迴應新政時表示,不能片面理解爲“購房即落戶”,會針對目前的市場和戶籍管理的相關情況,在現有的積分落戶框架內,擬大幅提高自有產權住房的賦分權重。後續會以出臺的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爲準。

責編:葉舒筠

校對:彭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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