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實際居住可落戶

【南京: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實際居住可落戶】南京市公安局網站發佈《關於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有關事項的通知》,爲深化該市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南京市公安局研究決定,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在南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實際居住的非南京戶籍人員,可以直接辦理落戶。通知提到,在南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取得合法產權住房)人員,可以申請本人戶口遷入該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可以申請辦理戶口隨遷。(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