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員籲修法 杜絕交通檢舉魔人

臺南議員曾信凱(右)質詢市長黃偉哲(左),指檢舉案件嚴重浪費資源警力,並癱瘓市府作業。(摘自南市議會網站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每年約40萬件交通違規檢舉案,需動用50名警力專責處理。3名市議員12日聯合質詢時,指檢舉魔人公務員當打手,透過檢舉癱瘓市府,要求應制定一套合情合理的檢舉機制。市長黃偉哲坦承臺南市濫用檢舉及公務資源情況嚴重,但也擔心「輕放」涉及瀆職,將向警政署反映全國統一解釋。

議員趙昆原指出,交通檢舉罰單滿天飛,但很多檢舉案淪爲報復性檢舉,民衆惶惶不安;高雄市爲保護市民口袋,放寬認定標準,並以勸導取代開罰,還公開此一公共議題。他問黃偉哲敢不敢跟進?

黃偉哲答詢說,他了解很多檢舉案是報復心態,光處理這些檢舉案,就需動用50名人力,他也贊同放寬取締標準,但擔心公務人員涉及瀆職。

警局方仰寧補充說,臺南一年的交通檢舉案高達40萬張,其中開出28萬張罰單,有3成因不符條件或有爭議開罰單

議員曾信凱表示,這些檢舉魔人並未如同警員經過訓練考試才執法,很多是心態出問題或是報復檢舉,警方還動用大批員警每天審視這些檢舉影片影響其他勤務

議員盧昆福強調,檢舉並非不好,但要有適當性,否則就是浪費政府資源與警力,建議中央研議修法。

事後,市警局強調,交通執法以惡性交通違規爲優先取締對象,像超速、闖紅燈、酒駕、並排停車、佔用車道違停等;輕微違規都以勸導爲原則。對於高雄市有無其他特殊相關的作法,會後將與高雄市警局聯繫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