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春「跌落樓梯摔死」 妻告摩鐵老闆業務過失致死

新北尤男買春房間,卻在摩鐵跌落樓梯摔死,非常難堪。(示意圖日劇仁者俠醫》劇照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50多歲尤姓男子年前買春,與阮姓越南籍應召女新莊汽車旅館開房間,沒想到在要從車庫走到房間時,竟在樓梯失足,從2公尺高處摔下,不治身亡。尤男的劉姓妻子事後提告汽車旅館,讓林姓負責人22日被依新北地檢署以樓梯未裝設扶手爲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法院調查,尤男2012年8月4日上午10時找阮女性交易,可能因爲興奮過度,加之摩鐵設計特殊,需從2樓的獨立停車場走樓梯到1樓房間,遂不慎在下樓梯時跌倒摔落,導致顱內出血、骨折出血、神經休克死亡。

丈夫死於嫖妓劉女有氣沒處發,本想告30多歲的阮女謀財害命,卻找不出罪證,遂告汽旅業務過失致死。法院開庭時,林男辯稱已通過市府檢查;市府人員卻指出,檢查作業執行時有疏漏,出事樓梯高於1公尺,應設扶手而未設,仍屬違法;林男於是仍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