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附帶條款許可旺中案 蔡衍明承諾與中天新聞臺切割

▲旺中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圖/資料照片)

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

受關注的「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25日在NCC馬拉松式連續審議10小時,終於以3項「 附停止條款」、25 項「附帶承諾」,有條件許可旺中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

NCC主委蘇蘅表示,旺中蔡衍明承諾,蔡衍明與關係人應與「中天新聞臺」完全切割(股份),現有的「中視新聞臺」無線數位臺也需重新申請更改爲非新聞臺,另中視無線臺新聞部應設立獨立編審制度。蘇蘅在回答何謂「關係人」時表示,東森國際是旺中股東,也屬於關係人,不能成爲中天新聞臺的受讓人。至於電視購物部份則不列入任何考量

此舉意涵,在於NCC爲預防旺中集團因市佔率擴大,形成言論集中,而對旺中電視新聞影響力做「閹割」。蘇蘅強調,如果上述關係人有違反上列承諾,NCC有權廢止許可。

股權交易或質借上,NCC參事黃金益補充,旺中承諾,取得中嘉有線後,在中嘉執照效期內不會再做股權轉讓,且股份質借比例不會再提高。

▲NCC25日審查「旺中併購中嘉」案,會後劉崇堅(左2起)、蘇蘅、張時中、魏學文委員共同舉行記者會

蘇蘅並表示,旺中還承諾103年需完成中嘉有線電視集團110萬收視戶百分之百數位化服務,且在102年6月前要提供100M上網服務等25項條款。

對於中天新聞臺被切割出旺中媒體之後,數百位員工工作權益如何保障?蘇蘅表示,保障員工權益也有討論到,並列在附帶條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