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應駁回頂新並中嘉案

臺灣經濟研究院董事邱毅

日前頂新集團以逾700億元的高價買下國內有線電視系統中戶數最多的中嘉網路,此購併案最後的一道流程就僅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可以把關,而NCC也表示將會從消費者福祉產業健全成長兩大面向來加以審查。惟從NCC歷來審查相關併購案觀之,其向來只關注企業資金來源透明度國籍身份問題,卻漠視民衆高度期待的企業社會責任

財團只要有錢有勢,透過相關財務運作技巧技術性切割資金來源,想規避NCC的審查,並非難事,因此資金來源是否有中資成分以及會不會有壟斷等問題,不應是NCC審查資格的唯一與必要條件。政府除在經營專業上爲民衆把關外,財團的社會形象,是否可以做好回饋社會承諾及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等,應該也是審查的必須重點

頂新集團從大陸鮭魚返鄉後,迄今未表現出根留臺灣、擴大投資臺灣的企圖心和決心,反而不斷利用臺灣人民對回臺鮭魚的疼惜與信任,傷害臺灣民衆的情感,如之前捲入的食用油事件就是最明顯的例子,誠如承辦檢察官所言「頂新和大統一樣黑心」。頂新爲了賺錢傷害臺灣民衆健康無動於衷;另有康師傅回臺掛TDR,將在臺灣募得的資金去購買101大樓,卻未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和產業利基;央行總裁淮南也透露頂新魏家購買帝寶9戶房屋,其中99%資金來自銀行融資,自己只出1%的錢,明顯以社會資源炒作豪宅,社會觀感極差

企業眼中不應只是追求經濟市場的獲利,更重要的是應讓社會有機會共享企業成長的利益,這就是企業的社會責任,但在頂新集團身上我們看到只有財大氣粗,利上滾利的負面效應,以掠奪式經營加重臺灣社會負擔。

此次頂新集團併購中嘉的爭議性高於當年的旺中併購案。試想若由涉及自肥、炒樓、賣黑心油的企業集團參與電信媒體經營,將對臺灣多年辛苦建立的社會價值發生何種的扭曲與變質,當其自家企業危及社會大衆生命安全時,有可能以客觀公平來真實呈現和報導嗎?是否可能利用中嘉系統的上下層權力關係,影響電視內容的播出,致產生不公平、不透明的偏差報導。基此,NCC應將企業社會責任列爲此次審查頂新集團購併中嘉案的重要因素,爲社會立下表率,重建NCC的社會公信力

作者邱毅,臺灣經濟研究院董事。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