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民進黨假修法放縱6成私校 教團發起928教職員抗議

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抗議私校法修法。(圖/記者蕭玗欣攝)

記者蕭玗欣/臺北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正式開議,高教工會22日批評民進黨團提出的《私立學校法》版本規定,只有每年領取政府補助達4000萬的私利技專校院或6000萬的私立大學,才增設一名公益董事與公益監察人;此外包括增設勞工董事、公佈董事會會議紀錄等都無納入草案中,修法形同打假球、根本無法杜絕私校亂象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若依照民進黨團修法版本所設立的門檻教育部105學年度統計資料顯示,110間私立大專院內高達六成都不用設立公益董事,「設立門檻本身就是一個錯誤!」難道這些私校都是不具公共性的學校?這些高達六成的學生教職員權益都不需受社會大衆監督關心

高教工會認爲,針對所有私校,應要全面性設立公益董事,「即便是私校也是私人捐助興學,也具有相當公共性」,且領取越少獎補助款的學校,更有可能發生辦學危機,更需要公共監督和監察,「但照民進黨團的版本來說,反而不需要?甚至繼續放任有問題的私校師生權益繼續受侵害。」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林佳和指出私校應設立公共董事的四點原因,首先,私校受政府嚴格管制,基於公權力授與應更全面有法律監督,再者,全面設立公益董事並不牽涉大學自治,因爲學校並非學校擁有者財產,需納入學生、教師,甚至第三方的意見,大學自治不是讓學校取得逃避法律的空間

另外,民營企業尚需設立獨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公益性質強烈的私立學校卻不用,「這道理如何想透?」,關於設立公益董事門檻,林佳和也說,民進黨團也認爲私校需要設立公益董事,卻以經費補助做爲門檻,「這是很怪異的,某程度來說叫做雙重標準。」

陳書涵最後表示,若教育部與立法院教育委員會遲遲不正面迴應,工會將在今年教師節當天,發起由第一線大專教職員工「給新政府的教育政策逐一打分數」,要求執政者正視基層師生的不滿。

▲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抗議私校法修法。(圖/記者蕭玗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