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 吹哨者機制 補足程序面不足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 圖/王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指出,整體來看,詐欺風險管理架構有五大關鍵基石,依照國際最佳實務,可分爲治理架構、詐欺風險評估持續監控調查教育訓練與溝通和吹哨者/舉報機制

梁鴻烈強調,針對銀行從業人員行爲風險控管,除五大基石之外,重要的是要建立符合銀行特性貪腐與詐欺風險評估方法論量身設計機構風險評估方法論的關鍵執行流程

另一方面,也要強化全機構層面的詐欺風險管控機制,如建立有效的吹哨者/舉報機制,因爲依據美國舞弊查覈師協會(ACFE)2020年全球舞弊調查報告,將近一半內部詐欺事件的被揭露是來自於吹哨者檢舉。

再來是要做到數位鑑識,他強調,執行數位鑑識時應注意,包含應避免違法蒐證,如以侵犯隱私權方式蒐證,以確保其證據能力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不被挑戰。另外,則是應將案件調查結果回饋至相關內部控制流程中,以利改善既有機制,並有助於辨識相關行爲風險。

梁鴻烈強調,銀行從業人員行爲風險控管上,最重要的是要從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架構與實務出發,建立以風險爲基礎的行爲風險管理架構,包含體檢(風險評估)、改善與優化、持續維運,如法遵測試

舉例,首先要對洗錢風險充分理解,其中,洗錢風險、詐欺風險不同,洗錢風險通常來自外部的,詐欺風險是內部的同事、尤別是業務績效好的同事,因此相關控管措施與業務發展間具有潛在利益衝突,因此可能會有緊張關係,所以銀行要找到什麼是高風險,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另外,是不是有什麼辦法,可以用自動化方式,把內部做不好的事情予以監控,但什麼是合理、什麼是不合理,這分類相當困難,因此要留意是否有足夠資料分析,並要額外留意有效性

市面上有很多解決方案,例如用機器學習的演算法,留意能否做驗證,監控可疑交易,才能彌補程序面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