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提「升級限塑令」 網購納管制、建立保證金制度

袋子,塑膠袋(圖/本報資料照)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從2007年12月發佈限塑令,隔年6月正式實施至今已經逾10年,但商場、超市等對購物塑膠袋收費等執行效果仍不顯著。對此,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李靄君建議,提高「限塑令」法律位階,改爲《塑料管理條例》,加強法律強制性約束力

大陸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明確要求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同時禁止超市、商場、集貿市場零售場所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據《澎湃新聞》報導,現有限塑令僅僅是國辦通知,執行效果有限。要達到限塑效果,必須從源頭上減少塑料製品產量,李靄君建議對塑料袋的生產採取行政許可總量控制等措施,所有生產的塑料袋必須備案,以便進行數據統計,通過總量控制,逐年減少塑料袋的產量,直至禁塑

至於2010年之後才大規模崛起網購平臺,是否屬於「商品零售場所範疇」,並受限限塑管制,李靄君認爲,十多年前的限塑令對網購、快遞、外賣等新業態平臺不可降解餐盒餐具監管仍屬空白,限塑令的升級迫在眉睫。

李靄君提供的數據顯示,網購快遞和外賣平臺目前一天僅塑料袋就分別產生0.4億個和0.2億個,約合一年15萬噸,且尚不包括快遞包裝使用的塑料緩衝物、膠帶和外賣使用餐具等其他一次性塑料用品。她提出,應進一步擴大並明確禁塑監管範圍,加大對塑料袋使用的監管力度,並用科學機制來保障禁塑令的實施。

李靄君建議建立押金保證金制度,將商品原始包裝之外的塑料袋類全部納入限塑令管制範圍,將網購平臺和網賣家明確納入限塑令管制對象網路賣家出售違規超薄塑料袋或違法提供免費塑料袋(如外賣商家免費提供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也應受到相應處罰。

李靄君表示,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同時,加大資金投入,鼓勵塑料袋替代方案的研發和推廣。推廣共享快遞包裝盒等可多次重複利用的包裝,避免使用一次性包裝袋,減少白色污染。

▼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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