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事故車"價值翻倍"!男子騙保12萬被刑拘

保險的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既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又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有些自以爲聰明的人卻利用保險合同內容,故意製造、捏造保險事故謀取保險賠付金,不知早已觸犯了法律紅線。近日,浦東警方抓獲四名涉嫌保險詐騙罪犯罪嫌疑人

2021年2月,浦東公安分局經偵支隊接到一保險公司報案,稱有人涉嫌騙保。該保險公司梳理歷年來保單記錄時發現了異常,一名叫做殷某某的人員多次出現在保單記錄內,從2009年至今他曾駕駛不同車輛留有22條保險登記記錄,此外陳某某、孫某王某三人也經常與其出現在同一保單上,存在多人串駕多車嫌疑,懷疑存在騙保行爲。

獲悉情況後,經偵支隊民警立即展開調查,仔細梳理涉及上述四人的保險單後,初步判斷保險公司報案內容屬實,但是民警判斷殷某某等人應該還在其他保險公司有過騙保行爲。爲確保查清案情,民警找到了保險同業公會,通過這一渠道協調各個保險公司對於涉及殷某某等人的保險單進行覈查

出乎民警意料之外的是由於時間跨度太長,不少當時的保險業務員已經轉行,甚至相關的保險公司也已經不再從事保險工作,但民警連日實地走訪查找調閱存檔材料,硬是蒐集全了涉及殷某某等人的保險單,最終認定殷某某於2012年至2015年期間,利用自己及親屬名下的車輛多次僞造兩車碰撞事故現場虛構交通事故及事故責任方、誇大車輛物損程度,在多家保險公司累計出險11起,騙取保險理賠款共計人民幣12餘萬元,而陳某某三人則作爲“演員”多次配合其“演戲”,從中分得利益

2021年4月6日,民警來到殷某某家中將其傳喚至濰坊新村派出所接受調查。面對民警的問詢,殷某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過。2012年8月,他眼看名下車輛的保險即將到期,突發奇想決定僞造一起交通事故來賺取保險理賠款。於是他便利用自己曾從事製作汽車配件工作時的人脈關係,聯繫到了汽車修理廠朋友,如願賺取了保險款。

初次的成功讓殷某某有些“膨脹”,他不但沒有意識這是違法犯罪行爲,還在朋友圈子裡推銷自己的騙保能力。從此無論是“小剮蹭”還是“掉油漆”,只要朋友們有需求,他就提供騙保幫助,騙保次數金額逐年升高,直至被保險公司發現報案。隨後,根據保險公司提供信息,民警將陳某某三人也一併抓捕歸案。目前,上述四人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浦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提醒:對於惡意騙保的車主,保險公司一經發現,除了拒賠意外,還會嚴格限制對方再次投保,甚至強行退保列入“黑名單”。從法律角度來說,騙保金額一旦達到一定數目即可追究刑事責任,即使未達到法定標準,也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切莫爲了一時貪小,害了自己。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毛鴻仁 通訊員劉琦 實習編輯劉聖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