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虛擬貨幣絕非“一本萬利”的投資品!

去年以來,以比特幣爲代表的虛擬貨幣持續被炒作,價格暴漲暴跌,引發投資者哀嘆、圍觀者唏噓。近日,有媒體對虛擬貨幣市場進行跟蹤調查,結果發現,一些比特幣“礦場”掛羊頭賣狗肉,打着“數據中心”的幌子瘋狂“挖礦”,使得耗電量爆炸式增長。不僅如此,在利益驅使下,一些人鋌而走險,想方設法繞過金融機構風控進行投機炒作交易,累積巨大投資風險。從上游的“挖礦”,到下游的交易,問題橫生的“幣圈”亟待在監管上“畫圈”。

自從比特幣問世,其價格起伏吸引財經圈的關注,以之爲代表的虛擬貨幣也逐漸“出圈”,走入大衆視野。作爲資本市場上一種新的投資標的,虛擬貨幣引發了資本競逐。但如果缺乏足夠的投資理性,很容易會誘導一些投資者爲了賺快錢一哄而上,最終以被“割韭菜收場

關於虛擬貨幣及其使用,相關部門早有認定。早在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就聯合發佈通知提出,虛擬貨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僅不能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的相關投資和交易也不受法律保護。2017年央行等七部門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並開展專項整治。前不久,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等再次聯合發佈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用虛擬貨幣爲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相關部門三令五申的提示和告誡,就是爲了幫助投資者認清虛擬貨幣炒作背後的高風險,防止羊羣效應下的盲從冒進。強化平臺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爲,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應該說,在整治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問題上,這樣的態度是一貫、鮮明且堅決的。

相關部門多管齊下,對虛擬貨幣炒作零容忍,這不是沒有原因的。近年來,儘管在政策重拳出擊下,國內的首次代幣發行(ICO)幾乎肅清,但在巨大利益驅動下仍屢禁難治。有的平臺把交易轉移到海外平臺,但發行宣傳主戰場仍在國內,並想方設法繞過國內金融機構風控進行充值交易;一些沒有實物依託、不具備應用價值的“空氣幣”,號稱有遠大“錢”景,實則無法兌現;有的甚至打着“金融創新”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數字資產”吸收資金,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可能釀成更爲嚴重的經濟風險。整治虛擬貨幣,不僅要對投資者“敲警鐘”,更要切斷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參與虛擬貨幣市場交易的通道,從源頭上澆滅相關機構助推虛擬貨幣的“虛火”。

對虛擬貨幣炒作零容忍,就要不留可乘之機。整治虛擬貨幣,既要有章可循,也要鐵腕執法,對涉嫌“挖礦”的企業發現一起、叫停一起,同時綜合施策引導存量企業有序退出;對非法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的機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斷增加整治的威懾力,打消一些平臺的觀望心態僥倖心理。應該看到,虛擬貨幣絕非“一本萬利”的投資品,相關部門積極作爲,廣大公衆也應增強風險意識,甚至主動參與到整治中來。

日前,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公衆可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爲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等四類參與主體進行舉報。相信,只要監管部門、相關平臺和廣大投資者齊抓共管、握指成拳,必定能形成整治虛擬貨幣炒作、守護好百姓錢袋子”的強大合力

文 | 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