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受害家屬青山惠昭獲賠600萬元! 228基金會放棄上訴

▲二二八首位外籍受難者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賠日人遺族600萬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二二八事件日籍受難者青山會先家屬青山惠昭日前向二二八基金會申請600萬元賠償,遭內政部以臺日雙方平等互惠爲由拒。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7日判決青山惠昭勝訴,二二八基金會應核發600萬元賠償金全案仍可上訴,但二二八基金會24日決定不再上訴,確定賠償600萬元。

青山會先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受難,同時也是首位被中華民國政府承認的二二八事件外國受難者,他的兒子青山惠昭爲了替他討回公道,再2013年8月2日提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二二八基金會經初步調查認定屬實,原本已做出通過賠償600萬元的決定,但二二八基金會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卻以臺日兩國沒有國家賠償「平等互惠」的先例爲由,發函指示基金會拒賠。

因此,青山惠昭在2015年初再度提出訴願,但遭行政院駁回,同年9月便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2月中旬宣判,基金會須賠6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二二八基金會選在24日二二八事件69週年前夕下午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是否提出上訴,最後也做出決議,基金會將放棄上訴,確定賠償青山惠昭600萬元,也讓我國出現了第一起外籍受難者家屬賠償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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