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天祿商標之爭 不起訴

享譽港臺且爲多名大明星喜愛的西門町知名滷味店「上海天祿」,爆發姊弟鬩牆。姊姊清華控告弟弟蔡清國夫妻涉嫌另開「祿大」滷味,涉嫌背信、竊盜及違反商標法、稅捐法,臺北地檢署傳喚創辦人蔡毓根作證,確認成立祿大經他同意,昨(24)日將蔡清國夫婦不起訴。

蔡清國昨無奈表示,這些都是家族內部的事,實在不想搬上臺面,姊姊除告他違反商標法外,還告他背信、竊盜跟逃漏稅,目前官司都還在審理中,更說老父親夾在中間很爲難,讓後輩看了很不捨,真不希望再興訟下去。

蔡說,當年父親蔡毓根創辦老天祿,因公司設立要有五個股東,就把還在讀書的四個小孩都列名其中,自己兼創辦人,大姊後來到美國定居,這幾十年來,店內實際經營者就是父親跟他。

他和妻子後來與父親商議,再設立「祿大」的副品牌,在百貨公司設櫃販售滷味,所有過程父親都參與並同意,但數年前被大姊知道後,就以此爲由,控告他違反商標法、肖像權,讓大家有點莫名其妙。

蔡清國說,希望事情趕快過去,因爲還有其他官司在進行,例如姊姊曾指控帳目不清,事後國稅局也來查帳,根本沒有問題,但讓90多歲的父親爲此煩心,甚至到地檢署出庭,他覺得很不捨,因爲父親曾無奈地說:「手心手背都是肉,能怎麼辦呢?」

檢方傳喚蔡毓根,他證明同意兒子兒媳出去開業,檢方認定兩人無犯罪故意,其餘指控也罪證不足,將蔡清國夫婦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