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增退休人員將超4千萬 多項政策工具待啓用

(原標題:“十四五”新增退休人員將超4千萬,多項政策工具待啓用)

“十四五”期間到來的退休高峰,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提出了新的挑戰人社部已經劃定了應對老齡化的社保改革路線圖,未來五年中我國將陸續推出包括延遲退休、提高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等在內的重要舉措。

近日,人社部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下稱“規劃”),這是我國“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在社保領域內的細化

規劃明確提出,人口老齡化程度持續加深,“十四五”期間新退休人數將超過4000萬人,勞動年齡人口淨減少3500萬人,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這意味着,“十四五”期間,我國每年將平均增加800萬退休人員,遠多於2020年新增的452萬人。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員張熠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老齡化是一個“灰犀牛”,它的影響是逐步加大的,不要忽視老齡化的長期風險,但更不要恐慌。我國真正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工具箱還沒有開啓,未來一些緩解老齡化影響的利器如延遲退休年齡、提高繳費年限等在合適的政策窗口期啓用之後,能夠有效緩解老齡化的衝擊。

今年以來,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問題受到了中央的高度關注。規劃還提出,積極促進有意願、有繳費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及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延遲退休、提高繳費年限雙管齊下

規劃是未來五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重要指導文件,主要闡明“十四五”時期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思路,明確主要發展目標、重大政策舉措和重點工作任務。

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方面,規劃提出在規範省級統籌制度、加大基金中央調劑力度基礎上,建立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適當加強中央在養老保險方面的事權

此外,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逐步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

清華大學發佈的《第三支柱與養老金研究報告》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推算,按照65歲以上人口占比14%即進入深度老齡社會的國際標準,預計2021年,即今年底,我國將進入深度老齡社會,這將比2019年版《世界人口展望》測算的2025年提前4年。

此外,清華大學的上述報告指出,隨着“1963嬰兒潮”(指1963年出生的高峰)羣體進入退休年齡,我國城鎮人口贍養負擔將從2020年的2.37:1降到2025年的1.82:1。

延遲退休已經箭在弦上。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開會議,會議強調,要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快建立健全相關政策體系和制度框架。要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人口老齡化必定帶來基本養老保險贍養率的提高,制度可持續的壓力持續存在,需要不斷優化制度,吸引勞動者積極參保,足額繳費,加快推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將制度參保結構與人口結構聯動起來,建立退休年齡與預期壽命掛鉤機制,當前階段逐漸穩妥實施延長法定退休年齡。

張熠認爲,增加退休的彈性是非常必要的,還有在制度設計中要加大對繼續工作的激勵,長繳多得,這樣都會增加內生的推遲退休年齡的動力,使得延遲退休水到渠成。

張盈華建議,延遲退休在配套措施方面首先要漸行推進,給臨近退休年齡的人留出“早退”或“晚退”的選擇空間;其次在做好臨近退休人員勞動權益保護的同時,探索彈性工作時間,平穩對接延退。

逐步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是應對老齡化工具箱的另一個“利器”。張熠認爲,這項改革比延遲退休還要重要,它的優先性要高於延遲退休。現在要開始強調終身繳費,否則制度沒有激勵性

“提高繳費年限的困難與提高退休年齡有相似性。對於就業不穩定的大齡勞動者,社保很多是自己繳的,提高繳費年限會讓他們的利益受損。所以,也要注意節奏,要逐步的提高要求,例如每年提高0.5年。當然這個節奏可以也應該比退休年齡略快一些。”張熠說。

此外,規劃還特別提出了要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政策。第一財經瞭解到,遺屬待遇主要是防止勞動者提早去世領不到養老金,這樣會挫傷參保積極性,同時養老金可視爲一種延期支付薪酬,因此,本人沒有領到,應當給家屬一定補償或繼承權。落實這一制度是對現行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靈活就業者社保改革破冰

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已經高達2億,佔到了我國城鎮就業人員的一半左右。這部分人羣具有去機構化和非勞動關係的特徵,對基於勞動關係建立的社會保險計劃具有極大挑戰。

規劃提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要從2020年的91%提升到“十四五”末的95%,要達到這個目標,提高靈活就業者的參保率至關重要。

規劃提出,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動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制度全覆蓋到法定人羣全覆蓋,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積極促進有意願、有繳費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及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張盈華認爲,當前勞動力市場結構已經發生很大變化,靈活就業規模越來越大,工作靈活性、流動性伴隨着人戶分離成爲普遍現象,需要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適應性,突破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和享受待遇的戶籍限制,結合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的特點完善參保和待遇條件,增強參保激勵性和經辦靈活性,創新參保和激勵機制,合理設置繳費檔次和政府補貼激勵。

由於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門檻過高,並不適合靈活就業者,學界也有觀點建議,可以考慮爲這2億人單獨建立一個適合他們的養老保險制度。張盈華認爲不需要也不可能單獨爲他們建立一個制度。

“現在地方上常見的做法是給予居民養老繳費補貼,或是提高最低繳費檔次,縮小居民和職工之間的差距,在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之間架設階梯,引導靈活就業人員由居民養老保險逐步轉向職工養老保險,增強未來養老保障。”張盈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