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雲林案3147與母賣菜 精神不佳「4天足跡斷片」

▲案3147因精神狀態不佳,目前確認足跡爲 5 月 13 日上午 6:50 至 8:40 及 5 月 18 日上午 7:00 至 8:00 至林內鄉中西路與光復路交叉路口母親一同擺攤賣菜。(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今(21)日下午3點直播公佈雲林縣第三位確診者個案3147,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該案患者因精神狀態不佳,無法清楚表述足跡,故足跡非常模糊,是非常危險的個案。縣長張麗善說名,案3147爲昨天發佈林內鄉確診案者2713男子弟弟

雲林縣衛生局指出,案 3147,雲林縣林內鄉 56 歲男性爲昨(20)日雲林縣公佈案 2713 之弟),該案因精神狀態不佳,故無法確切掌握其足跡,目前確認足跡爲 5 月 13 日上午 6:50 至 8:40 及 5 月 18 日上午 7:00 至 8:00 至林內鄉中西路與光復路交叉路口跟母親一同擺攤賣菜。

5 月 19 日因其哥哥(2713 案)確診,故匡列爲接觸者,案 3147在5月17日出現症狀後於5月19日採檢,並在林內鄉林中居家隔離,20日下午 3:00 檢驗結果確診,隨即由縣府人員協助安排送醫治療。 該案相關接觸者匡列自主健康管理4 名,並持續調查中。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該案患者因精神狀態不佳,無法清楚表述足跡,故足跡非常模糊,是非常危險的個案。(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衛生局說明,相關足跡已於接獲通知時即完成消毒,呼籲曾於該時段出入上述場所或與個案接觸之民衆於6月3日前若出現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撥打1999專線,縣府會盡速安排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請勿搭乘大衆運輸自行就醫。

另衛生局說明至於民衆關心開車是否須戴口罩一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說明民衆外出仍需全程佩戴口 罩,自行開車部分,兩人以上同車,應戴口罩,自行開車未與他人接觸則可以不戴口罩;另外,工地工人須適當地點飲食,在保持社交距離狀況下,可不戴口罩。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案3147爲昨天發佈林內鄉確診案者2713男子的弟弟,並公佈足跡。(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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