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建議:失扶險增提準備金 最多分5年

壽險公會失扶險風險控管建議方案

失能扶助險若保費收太少,增提準備金最多隻能分五年。金管會要求檢討失扶險,壽險公會已將失扶險增提準備金及風險控管方案交給金管會,由金管會「檢視」此方案是否妥適,其中若有缺口要增提準備金,建議最多分五年。

據瞭解,壽險公會建議已銷售的失扶險將採「帳載準備金」與「總保費準備金」比較法,檢視是否有準備金缺口,依保險局要求必須在2020年精算報告(2021年第二季提交保險局)中,檢視過去所有銷售過的失扶險,費率是否充足,若理賠風險已超出保單假設或保費收取不足,各公司要依此缺口提出增提方案,分年提存期間不得高於五年。

同時各壽險公司精算人員要檢視失扶險的平均罹病的真實死亡率/保單預期死亡率是否大於100%,也就是要看是否超出當初費率假設;檢視保單失能發生率、死亡率及脫退率,及保證給付、高齡罹病風險對公司清償能力影響

壽險公會建議增提準備金方案中,亦建議可反應是否有再保公司承接,即可降低增提需求。

保險局表示,會再檢視公會的相關建議內容,且提醒保險業者賣任何保單,一定要考慮後續清償能力,不可以因爲市場競爭,就殺價競爭、在費率不充足的情況盲目增加保障範圍,或競相推出傷害公司清償能力的保單。

失扶險風險控管機制其實已被保險局退件二次,第一次是今年7月左右,壽險業者建議只要有再保分出,加強保單核保,調整保單給付方式及費率即可,但保險局並不滿意,第二次在9月則是建議有保證給付的失扶險,一定要有再保公司承接,又被保險局退件,強調再保並不是最關鍵問題,而是保單費率是否充足。

11月應算是失扶險第三度提風險控管方案,即是全面檢視已銷售的失扶險,若有費率不足,就要增提準備金,若精算人員沒有盡責找出保單缺口,未來就是追究各公司精算人員的責任。壽險公會也坦言,當初失扶險是要補貼能者的照護與生活費用,但保證給付保單出現後,就發生罹癌後臟器切除者、腦中風者、瀕死者先去認定失能,即可拿到180~200個月的失能扶助金給付,與當初保單設計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