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增資限現金 禁用不動產

金融業不動產作價增資案例

壽險公司股東若握有大量不動產,是否可用來增資?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日明白訂下「原則」,即「不希望用這種方式處理,保險業增資就是用現金(增資)」。過去曾有遠雄人壽宏泰人壽大股東曾以其持有的不動產作價,完成增資,成功解除財務指標不足的危機,但金管會目前傾向不再覈准此種增資模式

6月底宏泰人壽淨值比爲1.88%,未達到金管會要求的2%門檻,黃天牧表示,宏泰人壽還有今年12月底的一次機會,即金管會會到明年初纔會採取措施

他表示,現在保險業要看淨值比及RBC(資本適足率),RBC是在保險法已有明確規定,淨值比目前是在行政規定,但在這次保險法修法時,會將淨值比納入法律,黃天牧說:「就是按照現在的法規走就對了」。

即保險業若RBC不到200%、淨值比連二期不到2%,金管會都會依法執行立即糾正措施。

非金控下的壽險公司因爲沒有「富爸爸」,增資相對比較「吃力」,過去如遠雄人壽、宏泰人壽的大股東分別以持有的不動產作價,增資30億元及近70億元,但當時也有引發一些適法性爭議,如不動產價值認定,其他股東若無不動產可作價增資,即可能被大股東以不動產增資,稀釋掉持股,且質疑爲何不賣掉不動產,用現金來增資等。

同時這兩件不動產作價增資案,都不是在黃天牧出任保險局長任內核準的個案。黃天牧表示,銀行現在也不准許不動產作價增資,就監理衡平性來看,保險公司的大股東也不應拿資產來增資,同時過去有已退場壽險公司在不動產增資上亦曾有瑕疵,所以黃天牧並不歡迎壽險公司再以資產作價增資。

宏泰人壽3月底淨值比就低於1%,保險局要求提出財務改善方案,但宏泰人壽至今未提出,黃天牧是「話說前頭」,先強調他的原則就是不再希望壽險公司提議要用不動產作價增資,若要增資就是大股東拿出現金來增資。